Minor Program in Entrepreneurship

创业副修课程

创业副修课程由理学院、工学院及商学院合办,主要为该三学院的学生而设,但亦接受其他学院的学生申请。

学生要申请此副修课程,需在整体CGA达2.7或以上。学生须最早于第二学年第一个常规学期后,但于毕业年第一个常规学期增修/退修期最后一天前期间,就有意修读副修课程申报意愿。有意退修副修课程的学生,须于毕业年第一个常规学期增修/退修期最后一天前提出申请。

申请资格

主要为工学院、商学院和理学院学生而设,但所有成绩达CGA  2.7或以上的科大本科生均符合申请资格。

其他要求

有意以创业副修课程毕业的学生,须先获课程录取并完成最少18个副修学分、满足副修课程的所有要求,以及满足所属主修课程的所有要求。于2016-17学年或以后入读的学生并需要在副修课程学科中获得不低于2.5的平均成绩级别分数。学分转移方面,学生可以最多转移共6个学分至副修课。

在副修课程所需要的总学分中,最少有9个学分须为副修科目中只计算一次的学分,这些学分不得用于满足毕业所需的任何其他要求(120学分的学位要求除外)。

要满足学位课程的毕业要求,学生透过纯在线授课模式科目获取的学分不得多于6个。这6个学分不适用于透过科大学分转移程序所获的学分。

申请期

学生须最早于第二学年第一个常规学期后,但于毕业年第一个常规学期增修/退修期最后一天前期间,就有意修读副修课程申报意愿。有意退修副修课程的学生,须于毕业年第一个常规学期增修/退修期最后一天前提出申请。

课程大纲要求

详情请参阅课程大纲。你也可以点选这里查阅ENTR课程概览(仅供参考)。导师或会不时更新/修改上述资料。

如果你有兴趣申请学生主导创业加速专题研习(ENTR4901-4),请点选这里参阅指引 。

申请程序

有意申请的学生,请按照本科生副修课程申报/退修表格(RR-37)上的指示填妥,并连同非正式学业成绩表副本,把表格提交予理学院(理学院学生)、工学院(工学院学生)或商学院(商学院学生)。如果你属于其他学院,请把填妥表格提交予理学院。

查询

本副修课程的课程主任为崔志英教授(综合系统与设计及电子及计算器工程教授)。其他查询请电邮至sscicourse@ust.hksengug@ust.hk或 bmminor@ust.hk